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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Y-7C速凝剂检验方法
发布时间:
2023-01-04 16:15
SY-7C速凝剂检验方法
1、沈阳混凝土---实验室基本条件:
1.1试验室温度和材料温度应控制在20±2℃范围内。
2、沈阳混凝土检验用仪器及设备:
2.1 玻璃板(450×450×5mm)
2.2 水泥净浆标准稠度与凝结时间测定仪
2.3 搅拌锅及搅拌铲
2.4 秒表
2.5 温度计
3、沈阳混凝土检验材料:
3.1 SY-7C速凝剂应符合现行《喷射混凝土用速凝剂》JG477-2005的规定。
3.2水泥:符合GB8076标准中附录A的规定。
3.3水应符合现行《混凝土拌和用水标准》(JGJ63)的规定。
4 、检验项目及试验方法:
4.1凝结时间的测定参照GB/T1346。
1) 称取SY-7C速凝剂20g,将速凝剂加入400g水泥中,在拌合锅内干拌均匀(颜色一致)后,加入160ml水,迅速搅拌25s-30s,立即装入圆模,人工振动数次,削去多余的水泥浆,并用洁净的刮刀修平表面,从加水时算起操作时间不应超过50s。
2) 将装满水泥浆的试模放在水泥净浆标准稠度与凝结时间测定仪下,使针尖与水泥浆表面接触。迅速放松测定仪杆上的固定螺丝,针即自由插入水泥净浆中,观察指针读数,每隔10s测定一次,直到终凝为止。
3) 粉状速凝剂由加水时起,至试针沉入净浆中距底板4mm±1mm为初凝;当试针沉入浆体中小于0.5mm时,为浆体达到终凝。
5、 验收标准:速凝剂结果评定:每一试样,应进行两次试验。试验结果以两次结果的算术平均值表示。如两次试验结果的差值大于30s时,本次试验无效,应重新进行试验。按《喷射混凝土用速凝剂》JG477-2005标准验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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